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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Information disclosure

上海金昌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一分厂增量技改项目

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上海金昌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

施靓

项目名称

上海金昌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一分厂增量技改项目

评价类型

控制效果评价

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石化卫二路8

项目组人员

袁鹰、张阳、谢俊华、韩晓希马丹

现场调查人员

张阳

现场调查时间

2022.10.10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秦怡杰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2.10.20-10.222022.11.24-11.26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施靓

评价结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上海金昌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属于十七、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故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

本项目在试制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物理因素(高温、噪声)、粉尘(炭黑粉尘、石灰石粉尘、滑石粉尘、聚丙烯粉尘、碳纤维粉尘、混合粉尘)和其他化学有害因素[硬脂酸锌、四(3,5-二叔丁基-4-羟基)苯丙酸季戊四醇酯、β-3,5-二叔丁基-4-羟基苯基)丙酸十八碳醇酯、钛铬棕、硫代二丙酸二(十四)酯、塑料热解气]等。本次评价检测结果表明,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建设项目各作业岗位检测点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限值要求,所检岗位(检测点)接触物理因素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本项目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设备布局、职业卫生检测结果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建设项目车间2F投料操作位未设置局部吸风装置;

建设单位未给投料工配备护目镜;

建设单位未针对高温中暑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建设单位体检项不足;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存在缺陷。

公司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如能认真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进行整改和改进,持续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力度,则该项目在现有工艺和设计产能的情况下,基本能达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现场的图像

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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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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