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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Information disclosure

梯爱司新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梯爱司新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骏

项目名称

梯爱司新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评价类型

现状评价

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茸华路1150

项目组人员

袁鹰、张阳、谢俊华、韩晓希、马丹

现场调查人员

张阳

现场调查时间

2022.08.18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韩慎、顾晶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2.10.28-2022.10.30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李骏

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2019修订版的分类标准,用人单位主要从事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属于三、C制造业-(二十C33金属制品-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用人单位采取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基本一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用人单位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工频电场、高温)、粉尘[砂轮磨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氧化铝粉尘、电焊烟尘、酚醛树酯粉尘、其他粉尘(原料粉尘)]、化学有害因素[氢氧化钠、碳酸钠、氰化氢、氨、二氧化碳、氮氧化物、过氧化氢、硫酸、硫化氢、2-乙醇胺、乙炔、乙酸、盐酸、正己烷、异丙醇、一氧化碳、臭氧、三氧化铬、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金属镍与难溶性镍化合物]和其他化学有害因素(硅酸盐、三聚氰胺二酰胺、三聚氰胺一酰胺、脱氨1,3,5-三嗪-2,4,6-三胺、氰酸钠、氰酸钾、碳酸锂、碳酸钾、硝酸钠、亚硝酸钠、胺类中和羧酸、二乙二醇丁醚、C14-17氯代烃、二壬基萘磺酸钡、2-2-羟乙基氨基)乙醇-7-甲基辛酸、氨甲基丙醇、丙氧基化牛油醇、N-N’-亚甲基双吗啉、次氯酸钠、硫酸亚铁、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聚氧乙烯(23)月桂醚、甘油等聚合物、烷氧基聚乙烯氢氧基乙醇、三乙醇胺、脂肪醇乙氧基化合物、5-甲基苯骈三氮唑、聚羧酸、氮气、氩气、氦气、乙醇、碘化钾、硝酸银)。

其中乙炔、铁及其化合物粉尘仅列入《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592号)中,不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中;其他化学有害因素不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中。

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物功能分区、建筑卫生设计、生活辅助设施、设备布局、工程防护设施、职业卫生检测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部分符合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用人单位2019年、2020年的搬迁项目均未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也未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缺少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与本次现状评价识别相比,现缺少紫外辐射、工频电场、砂轮磨尘、氧化铝粉尘、碳酸钠、氮氧化物、氰化氢、过氧化氢、硫酸、硫化氢、乙酸、盐酸、正己烷、异丙醇、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三氧化铬、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金属镍与难溶性镍化合物等危害项目的申报;

用人单位2019-2021年职业健康检查人数不全、项目不全,未组织需要复查的人员进行复查,且查见用人单位上岗前、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资料;

用人单位未单独编制《高温应急预案》,且未在氮化车间内设置氰化氢报警器;

用人单位未在现场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

与本次评价识别相比,用人单位2019-2021年定期检测项目不全。

由此,用人单位应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和相关补充措施。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尽快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现场的图像

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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