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正常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镍及其难溶性化合物、电焊烟尘、臭氧、氮氧化物、铜烟、甲苯、二氯甲烷、二甲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氟锆酸、环氧树脂粉尘、砂轮磨尘、硫酸、PAM粉尘、PAC粉尘、硫化氢、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激光辐射、电焊弧光、高温、工频电场、噪声等。
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建筑设计卫生、设备布局、个体防护、辅助用室设置等方面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库房污泥存放间未设置硫化氢气体报警装置;②未开展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③在岗期间体检率和检查项目不符合要求,未组织全部职业健康检查需复查人员进行复查。由此,建议用人单位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和相关补充措施,在工程防护、警示标识的设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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