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润英联(上海)添加剂有限公司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代码M7320。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属于第五类“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第一项“研究和试验发展”,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
本项目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设备布局、建筑设计卫生、职业卫生检测结果、岗位防护设施设置及个体防护用品设置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化学品暂存处和危废暂存处缺少洗眼装置,且缺少相应的事故通风设施;②部分岗位缺少化学有害因素的警示标识等。
建议:
完善完善应急设施的设置
根据《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 194-2007)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化学品暂存处和危废储存间增设洗眼装置,并加装相应的事故通风设施。
事故通风宜由经常使用的通风系统和事故通风系统共同保证,但在发生事故时,必须保证能提供足够的通风量。事故通风的风量宜根据工艺设计要求通过计算确定,但换气次数不宜<12次/h。
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与现场告知制度
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具体规定,建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并按照该规范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的要求落实职业病危害作业区域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与公告栏的设置(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涉及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作业点应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 203-2007)、《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信息指南》(GBZ/T 204-2007)的规定完善其告知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