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修订版)的分类标准,用人单位属于“绝缘制品制造C3834”。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用人单位属于第二类第二十五项“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行业。
用人单位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氧化锌、二苯胺、氯甲苯、二甲苯、乙苯、二氧化铝粉尘、炭黑等混合粉尘、噪声、工频电场等。
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设备布局、建筑设计卫生等均部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等规定的要求。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职业卫生检测(未对作业现场存在氧化锌、二甲苯、乙苯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体检人数不全、体检项目不全);未进行职业病应急预案演练;未设浴室;未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资料。
由此,建议用人单位应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意见、能整改的尽快整改,不能整改的应提出建议和相关补充措施,尽快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以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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