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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Information disclosure

鑫广再生资源(上海)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鑫广再生资源(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人

姚其春

建设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浦卫公路9888

项目名称

鑫广再生资源(上海)有限公司废弃物环保资源化技改项目

评价类型

预评价

简介:

鑫广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依托厂内现有建筑,开展“废弃物环保资源化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拟建项目是在鑫广公司原有两期项目基础上进行的改扩建和产业链延伸,主要包括以下七个部分:①废家用电器(空调、洗衣机、冰箱)拆解线改造扩建;②废旧汽车拆解线改造;③新建动力电池拆解线;④三元催化剂铂族金属提取回收线改造;⑤新建日化品回收处理线;⑥新建一般固废分选利用线;⑦新建硒鼓拆解线。厂区占地面积40030.5m2,总建筑面积约为16165.38m2,主要主要包括两期建筑。

拟建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依托原有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由职业病防治工作组对公司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管理,公司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等十二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相关档案。

评价相关人员

现场调查、时间

现场调查人员:叶杰

现场调查时间:2020.11.4

现场采样、检测及时间

现场采样人员:-

现场检测时间:-

实验室检测、时间

实验室检测时间:-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姚其春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金属粉尘、塑料粉尘、氟及其化合物(不含氟化氢)、磷酸铁锂粉尘、三元金属粉尘、铝尘、碳粉尘、炭黑粉尘、纸粉尘、玻璃粉尘、棉尘、石棉粉尘、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氢氧化钠、有机溶剂、高温、噪声、工频电场、碳酸乙烯酯、碳酸丙烯酯、碳酸二乙酯、碳酸二甲酯、碳酸甲乙酯、六氟磷酸锂等

检测结果

-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分类标准,拟建项目属于“C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N772环境治理业-N7723 固体废物治理、N7724危险废物治理”。拟建项目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金属粉尘、塑料粉尘、氟及其化合物(不含氟化氢)、磷酸铁锂粉尘、三元金属粉尘、铝尘、碳粉尘、炭黑粉尘、纸粉尘、玻璃粉尘、棉尘、石棉粉尘、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氢氧化钠、有机溶剂、高温、噪声、工频电场、碳酸乙烯酯、碳酸丙烯酯、碳酸二乙酯、碳酸二甲酯、碳酸甲乙酯、六氟磷酸锂等,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拟建项目属于“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六)-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固体废物治理;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六)-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危险废物治理”,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拟建项目在总平面布局、建筑设计卫生、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辅助用室、个体防护措施、职业卫生管理、应急救援预案、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等方面符合要求,但在职业病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方面仍存在不足。

通过各方面资料的综合分析认为:若建设单位能在下一步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专项设计和施工设计阶段切实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建议,同时保证生产过程中防护设施正常运行,预计项目建成后,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基本可行。

建议:

职业健康监护

①建设单位在正式投产后明确接触危害因素的具体岗位及接触人数,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根据体检机构的职业健康检查建议,针对职业健康检查出现的异常人员、职业禁忌证者、疑似职业病患者、职业病病人采取合法的处置;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对在岗人员进行在岗体检;对离岗人员做离岗体检。完善体检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相关的复查应保证全部复查,复查费用由单位负责。

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职业禁忌证者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需要进行职业病诊断的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按照表1-5-1的要求完善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员工相关的健康管理资料按个人分类,归档保存,一人一档,形成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员工既往病史资料、职业史、体检报告等资料。

1-5-1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内容

序号

主要内容

1

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

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

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职业病危害告知

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关于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公告栏的设置要求,公布有关职业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告知作业人员。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

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要求,在产生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警示说明应当注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职业卫生管理

1)建设单位按要求制定每年一次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项目投产后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进行检测,并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措施。

2加强管理,督促和指导职工使用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加强个体防护的监督管理,个人防护用品应经常检查、更新,以确保其有效性。

3加强卫生防护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确保各类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转。并应加强设备检修过程中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保证检修工人的职业健康。加强作业环境的监测,定期对生产场所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确保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一旦发现超标,应及时查找原因,改进或增加防护设施,必要时更新设备。

个人防护用品

建设单位针对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等拟采取一定的个人防护措施,投产后应进一步完善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培训,使操作者充分了解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目的和使用方法,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更新,发现问题及时更新。应定期检查防护用品是否损坏,以便及时更换,防止失效,建议拟建项目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定期检查车间生产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

1根据项目中涉及的化学有害因素,制定突发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经常加以演练,明确职责,确保应急事故时各项措施的落实和实施。

2每周检查急救药箱药品配置的完整性、及时更换急救药物,确保应急时的正常使用。

3应制定紧急撤离的行动计划,该计划应考虑到失火情况,应包括使留下的空建筑物处于尽可能安全状态的措施。包括来访者在内的所有人员都应了解行动计划、撤离路线和紧急撤离的集合地点。所有人员每年应至少参加一次消防演习。建议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培训,应保存培训的出勤和内容记录。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细化项目利旧内容及“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描述;

2.细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的分析与评价;

3.细化生产工艺中异常工况及危废处置(拆解中残留化学品泄漏)应急救援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4.完善车间通风的分析与评价,针对不足提出建议;

5.完善类比企业资料的分析与评价;

6.专家提出的其他建议。

注: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2.如预评价报告未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只需列出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检测情况等相关内容可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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