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公示

Information disclosure

上海试四化学品有限公司150吨/年高性能航天航空新材料系列产品项目(一期)控评

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上海试四化学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陆晓

项目名称

上海试四化学品有限公司150/年高性能航天航空新材料系列产品项目(一期)

评价类型

控评

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华通路200

项目组人员

袁鹰张阳、叶杰、韩晓希马丹

现场调查人员

张阳、代晓燕

现场调查时间

2024.12.24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张阳、郑立志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4.12.26-12.28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陆晓

评价结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上海试四化学品有限公司150/年高性能航天航空新材料系列产品项目(一期)属于“三、C制造业-(十四)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C2659其他合成材料制造”,故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

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粉尘(碳纳米粉尘、石墨粉尘)化学有害因素(对苯二胺、N,N-二甲基乙酰胺、丙酮、二甲苯、乙酸酐、吡啶、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氢氧化钠)和其他化学有害因素(4,4'-二氨基二苯醚、均苯四甲酸二酐、3,3',4,4'-联苯四甲酸二酐、2,3,3',4-联苯四甲酸二酐、亚磷酸三苯酯、4,4'-氧双邻苯二甲酸酐、三乙胺、HT100树脂、HT200树脂、HT300树脂、氮气)等。本次评价检测结果表明,在评价期间的生产负荷条件下,建设项目各作业岗位检测点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及第1号修改单)的限值要求,所检岗位(检测点)接触物理因素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本项目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设备布局、职业卫生检测结果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1)本项目职业卫生公告栏设置不全;

2)本项目未组织员工进行高温职业健康检查;

3)建设单位未设置当心中毒”“必须戴防毒面具”“必须戴防护手套”“注意通风”“噪声有害”“必须戴护耳器”“注意高温等警示标识

4)本项目丙酮母液罐及各类反应釜、洗涤釜下方均未设置围堰;

5)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不全。

公司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如能认真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进行整改和改进,持续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大现场监督管理力度,则该项目在现有工艺和设计产能的情况下,基本能达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现场的图像

影像

微信截图_20250424151452.png

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Copyright ©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上海度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16022096号-2奕云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