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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Information disclosure

上海新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上海新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慧枫

项目名称

上海新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评价类型

现状评价

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合兆路1059

项目组人员

袁鹰、代晓燕张阳、韩晓希、马丹

现场调查人员

张阳、代晓燕

现场调查时间

2025.1.16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代晓燕、沈敏杰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5.2.24-2.26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陈慧枫

评价结论

用人单位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列入“三、C制造业-(二十四)C36汽车制造业-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采取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基本一致,故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用人单位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激光辐射、电焊弧光)、粉尘(电焊烟尘、金属烟尘)、化学有害因素(铜烟、三甲苯磷酸酯、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和其他化学有害因素(4,4'-异亚丙基二苯酚、表氯醇的聚合物、2,2'-[(1-甲基亚乙基)(4,1-亚苯基甲醛)]双环氧乙烷、聚氧丙烯二胺、磷酸三甲酚酯、4-叔丁基苯酚、新戊二醇二环氧甘油醚、防锈添加剂、碳氢系烃)等。

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物功能分区、生活辅助设施、设备布局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用人单位工程防护设施设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部分符合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螺柱焊、点焊、凸焊操作位、激光打标操作位、包检操作位未设置局部排风装置;

2)用人单位缺少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和体检结果告知书,未在产生毒物的操作位设置“当心中毒”“必须佩戴防毒口罩”等警示标识;

3)用人单位未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申报回执;

4)用人单位缺少员工进行“职业卫生专题”的培训记录,缺少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合格证书;

5)用人单位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记录;

6)现场部分焊接工、包检工在作业时未能按照公司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7)用人单位未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8)用人单位于2024年新增氩弧焊焊接、二氧化碳气保焊焊接、涂胶工艺,该改建项目未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9)用人单位未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对接害人员进行的职业卫生体检报告。

10)用人单位未在气瓶间设置事故排风和氧含量报警器;未在危废间、五金库、生产现场使用嵌缝胶区域设置喷淋洗眼装置;未在生产现场使用嵌缝胶区域设置黄沙、防泄漏托盘。

11)缺少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接害人员进行的职业卫生体检报告等。

由此,用人单位应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和相关补充措施。公司在职业卫生管理应进一步完善,尽快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现场的图像

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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