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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Information disclosure

生工生物工程(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合成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生工生物工程(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丁云峰

项目名称

生工生物工程(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合成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三浜路3884号库

项目组人员

刘文海韩晓希雷亚男黄婷

现场调查人员

雷亚男黄婷

现场调查时间

2024/3/29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雷亚男、叶杰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4/5/13-5/15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丁云峰

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分类标准,建设项目属于“生物药品制造C2761”。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建设项目的行业类别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C27-生物药品制品制造(C276)”,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一般”。

建设项目在正常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化学因素(氨、甲醇、乙腈、氯、氯化氢及盐酸、氢氧化钠、乙酸酐、乙酸、碘、四氢呋喃、硫化氢、臭氧)、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紫外辐射)、其他有害因素(低温、次氯酸钠、亚磷酰胺核苷酸单体、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三氯乙酸、四氮唑、N-甲基咪唑、二乙胺、乙醇、二氟一氯甲烷、1,1-二氟乙烷、1,1,1,2-四氟-2-氯乙烷、氩气、氦气、氮气)等。

本次评价结合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通过现场调查、检测和评价,得出以下评价结论:

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本次评价检测48个作业点,合格点数共计48个,合格率100%

2)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本项目采取了相应的防毒、防噪等措施。但试剂室的试剂柜未连接排风管道。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部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的要求。

3)应急救援:

①本项目制定《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但未针对化学品泄漏、急性中毒制定专项的应急救援预案及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未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本项目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部分符合《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的相关规定。

②本项目设置有医药箱、泄漏应急沟、防泄漏托盘、应急洗眼器等应急救援设施,但是①氨解车间、液氨间、试剂室、危废间、污水处理站未设置应急喷淋洗眼装置;②氨解车间设置的有毒气体报警装置数量不足;③液氨间未安装喷淋系统、事故排风系统、未设置围堰、防泄漏材料等应急泄漏措施未给员工配置空气呼吸器、防化服等防护用品;④危废间、污水处理站、各生产车间均未设置防泄漏托盘、吸附棉、黄沙等应急吸附材料,污水处理站、试剂室未设置吸附棉、黄沙等应急吸附材料;⑤泵房内未设置氧含量报警装置;⑥污水处理站未设置有毒气体报警装置。本项目设置的应急救援设施部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4)个体防护:

本项目制订了个体防护用品配置制度,建设单位给员工配备了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员工在作业过程中佩戴有防护用品。本项目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符合《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1部分:总则》《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等的相关要求。

5)总体布局:

本项目液氨间设置在生产车间2F北部的中间区域,液氨意外泄漏极易造成员工氨中毒,设置位置不妥,且未设有相应的应急救援设施及设备。本项目总体布局部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相关要求。

6)建筑卫生学:

本项目合成准备室、氨解车间、办公室等区域未设置新风系统且无法开窗。建筑设计卫生部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2013)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7)设备布局、辅助用室:

本项目设备布局与辅助用室设置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和《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8)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

本项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设置不全。部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要求。

9)职业卫生管理:

本项目设有1名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已制定,但总体落实不到位,在职业卫生管理上仍存在不足如:①车间警示标识设置不规范;②主要负责人未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未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及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③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不全;④档案管理不当。

建设单位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如能认真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进行整改和改进,持续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大现场监督管理力度,则该项目在现有工艺和设计产能的情况下,基本能达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现场的图像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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