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上海三茂机械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房坤泉 |
项目名称 | 上海三茂机械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邓家角村386号 | ||
项目组人员 | 袁鹰、张阳、叶杰、韩晓希、马丹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阳、代晓燕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4.9.25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张阳、代晓燕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4.10.9-10.11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房坤泉 | ||
评价结论 | 用人单位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骨架)的生产加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列入“三、C制造业-(二十四)C36汽车制造业-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采取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基本一致,故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用人单位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工频电场)、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化学有害因素(氮氧化物、臭氧、一氧化碳、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和其他化学有害因素(切削液油雾、矿物油、石油磺酸钠、三乙醇胺硼酸酯、羊毛酯镁皂、十二烯基丁二酸)等。 其他化学有害因素暂未列入《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中,暂无职业卫生接触限值。 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物功能分区、建筑卫生设计、生活辅助设施、设备布局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用人单位工程防护设施设置、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部分符合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1)用人单位北厂房磨床操作位、南厂房砂轮打磨操作位均未设置局部排风装置; (2)用人单位冲压岗位噪声8h等效声级>85dB(A); (3)用人单位未在油品仓库设置吸油棉、黄沙等吸附设施,且未在氩弧焊区的气瓶放置处设置氧含量报警装置 (4)用人单位警示标识设置不全; (5)用人单位未给模具工发放防油性颗粒物的口罩,未给检验员、机修工发放防尘口罩,未给巡检工发放防毒口罩,且未给氩弧焊工及零件返修工发放焊接专用口罩,且部分模具维修工、冲压工、剪板工等在作业时未能按照公司要求佩戴耳塞; (6)与本次评价识别相比,2022年-2023年定期检测点位不全,且缺少工频电场的检测; (7)用人单位2023年、2024年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不全,且2022年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8)用人单位2023年职业健康检查人数不全、检查项目不全,且未提供2022年-2023年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及2022年-2024年员工上岗前、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资料; 由此,用人单位应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和相关补充措施。公司在职业卫生管理应进一步完善,尽快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 ||
现场的图像 影像 | ![]() |
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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