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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Information disclosure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吴淞水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吴淞水厂

联系人

陈勇

项目名称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吴淞水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评价类型

现状评价

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淞宝路1211

项目组人员

袁鹰、张阳、叶杰、韩晓希、马丹

现场调查人员

张阳、代晓燕

现场调查时间

2024.8.27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李慧、王鹏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4.9.9-9.11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陈勇

评价结论

用人单位主要从事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列入“四、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三)D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D4610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采取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基本一致,故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用人单位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化学有害因素(盐酸、氯气、硫化氢、氨、硫酸、氢氧化钠)和其他化学有害因素[硫酸铵、硫酸铝、聚硫氯化铝、聚丙烯酰胺、过硫酸铵、N-1-荼基)乙二胺二盐酸、次氯酸钠]等。

其他化学有害因素暂未列入《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中,暂无职业卫生接触限值。

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物功能分区、建筑卫生设计、生活辅助设施、设备布局、工程防护设施设置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用人单位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部分符合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1)用人单位未在次氯酸钠加药间设置氯气报警装置、未在硫酸铵加药间设置氨报警装置,且未在硫酸铵、液铝加药间设置喷淋洗眼装置;

2)用人单位未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

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不全;

4)用人单位2022-2023年职业健康检查人数不全、检查项目不全,且2021年未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5)用人单位缺少2021年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等资料。

由此,用人单位应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和相关补充措施。公司在职业卫生管理应进一步完善,尽快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现场的图像

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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