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上海智江钢膜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印华 |
项目名称 | 上海智江钢膜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星华公路2318号 | ||
项目组人员 | 袁鹰、张阳、代晓燕、韩晓希、马丹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阳、代晓燕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4.8.27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徐可、郭立博 、代晓燕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4.9.18-9.2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印华 | ||
评价结论 | 用人单位主要从事机械零部件加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列入“三、C制造业-(二十四)C34通用设备制品业-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采取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基本一致,故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用人单位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物理因素(噪声、激光辐射)、粉尘(金属烟尘、铁粉尘)、化学有害因素(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三氧化铬、金属镍与难溶性镍化合物)和其他化学有害因素(矿物油、防锈剂、润滑剂、极压剂、乳化剂、高效净洗剂、有机碱、有机安定溶剂、多羟基水性螯合剂、去离子水、助洗剂)等。 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物功能分区、生活辅助设施、设备布局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用人单位工程防护设施设置、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部分符合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1)点焊操作位、清洗操作位未设置局部排风装置; (2)危废间、仓库一未设置喷淋洗眼装置; (3)未在产生粉尘的操作位设置“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未产生噪声的操作位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警示标识,未在产生激光辐射的操作位设置“当非心电离辐射”“戴防护镜”“戴防尘口罩”等警示标识; (4)用人单位未提供2022年申报表及申报回执,2021年、2023年的申报内容与本次现状评价识别相比,现缺少激光辐射、氮氧化物、臭氧、金属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三氧化铬、金属镍与难溶性镍化合物等危害项目的申报; (5)用人单位缺少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合格证书; (6)部分冲床工、装配工在作业时未能按照公司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用人单位未向包装工配置护目镜; (7)用人单位未提供2021-2022年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2023年定期检测与本次评价识别相比,往年的定期缺少激光辐射、氮氧化物、三氧化铬、金属镍与难溶性镍化合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金属烟尘、臭氧等危害因素的检测; (8)用人单位在2021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但检查人数不全、检查项目不全,未对接触激光辐射、氮氧化物、三氧化铬、金属镍与难溶性镍化合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金属烟尘、臭氧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且用人单位未提供2022-2023年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9)缺少2022年、2023年职业健康检查档案、2021-2022年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档案等。 由此,用人单位应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和相关补充措施。公司在职业卫生管理应进一步完善,尽快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 ||
现场的图像 影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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