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修改版,用人单位属于“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行业代码为C292。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用人单位属于“制造业(三)-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二十六)-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2)”,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建筑设计卫生、设备布局、辅助用室设置等方面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建设项目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用人单位维修岗位未配备防护手套、防护眼镜;②用人单位2021年臭氧、铜烟、铅烟、二氧化锡、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电焊烟尘、钨及其不溶性化合物、铬及其无机化合物、难溶性镍化合物、电焊弧光、丁酮、异丙醇、丙酮、激光辐射应检项目人数不全,且2019年、2020年体检项目不全;③用人单位2019年职业病定期检测项目不全;2020年未做职业病定期检测;④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存在缺陷等。
建议用人单位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和相关补充措施,在工程防护、警示标识的设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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