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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Information disclosure

海沃氏家具(上海)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海沃氏家具(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人

俞醒

项目名称

海沃氏家具(上海)有限公司

评价类型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希雅路360

项目组人员

谢禾、沈敏杰、阮建红、韩晓希、刘国豪

现场调查人员

韩晓希、沈敏杰

现场调查时间

2021年11月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陈晨、李慧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1.12.6-8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俞醒

评价结论

用人单位在正常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臭氧、铜烟、氮氧化物、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丙烯酸丁酯、环己烷、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碳酸二甲酯、丁苯橡胶、石油树脂、木粉尘、乙酸乙烯酯、甲醛、金属粉尘、低密度聚乙烯、聚酯树脂、二氧化钛、二氧化硅、四氧化三铁、2,4-二叔丁基苯酚、三异丙醇氨、N.N.乙撑双硬酯酰胺、1,3,5-三缩水甘油-s-三嗪三酮、钛白粉、4,4'-(1-甲基亚乙基)二苯酚与2,2'-[(1-甲基亚乙基)(4,1-亚苯基氧亚甲基)](环氧乙烷)的聚合物、二氧化钛、1,3-二氢-1,3-二氧代-5-异苯并呋喃羧酸、硫酸钡、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无机酸、盐酸、锆及其化合物、甲硫醇、二氧化硫、硫化氢、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溶剂脱蜡重石蜡馏分、硬酯酸锂、磷酸烷基酯、烷基膦、烷基胺、高温、紫外辐射、噪声、工频电场等。

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建筑设计卫生、设备布局、个体防护、辅助用室设置等方面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滴定岗位缺少岗位防护设施;②体检率未达到100%,且体检项目不全;③未制定职业卫生专项应急预案;④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设置不全;⑤部分岗位噪声强度超标。⑥部分原辅料MSDS不完整。由此,建议用人单位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和相关补充措施,在工程防护、警示标识的设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现场的图像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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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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