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正常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氧化铝烟、聚硅氧烷乳液,合成烃,水乳化剂,聚二醇单(十三烷)醚,2,2',2''-(六氢-1,3,5-三嗪-1,3,5-三基)三醇烟、氮气、羟基亚乙基二膦酸四钠、高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氧化镁烟、氢氧化钠、氧化锌、噪声、工频电场等。
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建筑设计卫生、设备布局、个体防护、辅助用室设置等方面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部分应急救援设施的缺失;②未制定“氮气异常泄露”专项的应急救援预案及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③未对冷却塔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项目氢氧化钠、氧化锌进行检查;④熔化岗位区域缺少“一氧化碳”的告知卡及中文警示说明。⑤压铸工艺的特性,导致噪声强度超标。由此,建议用人单位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和相关补充措施,在工程防护、警示标识的设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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