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正常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水性丙烯酸树脂、脂肪族聚氨酯分散体、乙二醇丁醚、乙烯-醋酸乙烯共聚树脂、丙烯酸烷基酯系共聚树脂、二苯甲酸二聚丙二醇酯、聚乙烯醇、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氢氧化钠、甲醛、丙烯酸、油漆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臭氧、氮氧化物、电焊弧光、噪声、工频电场等。
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建筑设计卫生、设备布局、个体防护、辅助用室设置等方面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手工打磨、焊接岗位缺少通风除尘设施;②未查见2019年体检资料,2020及2021年体检率未达到100%;③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设置不全;④焊材缺少有效的SDS中文说明;⑤2022年暂未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由此,建议用人单位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和相关补充措施,在工程防护、警示标识的设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