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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本项目属于“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固体废物治理”(行业代码为D7723)。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六、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一)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固体废物治理”,再结合用人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性、浓度(强度)、接触频率、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最终将本项目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2)本项目总体布局、设备布局、建筑设计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置及使用、职业卫生管理等情况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等规定的要求。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噪声强度超标,车间内噪声危害控制效果不足;②分选车间未设置机械通风;③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落实不全;④报警器报警阈值偏高;⑤委外员工体检存在听力异常,未安排复查等存在缺陷等。
公司应进一步改进车间内噪声危害的控制措施,进一步降低车间内的噪声强度,使其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2.2-2007)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并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加强执行与现场督查,本项目才能达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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