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艾万拓威达优尔国际贸易(上海) | 联系人 | 吴杰 |
项目名称 | 艾万拓威达优尔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评价类型 | 控制效果评价 |
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科路3728号1号楼 | ||
项目组人员 | 袁鹰、张阳、叶杰、韩晓希、马丹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阳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2.11.21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秦怡杰、陈晨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3.3.15-2023.3.17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吴杰 | ||
评价结论 |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艾万拓威达优尔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属于“九、M73研究和试验发展-M7310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故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一般”。 本项目在试制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粉尘(混合粉尘)、化学有害因素(氢氧化钠、乙酸、乙腈、盐酸、异丙醇、甲醇)和其他化学有害因素(氨丁三醇、硫酸铵、醋酸钠、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钾、柠檬酸、磷酸二氢钠、乙醇)等。本次评价检测结果表明,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建设项目各作业岗位检测点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限值要求,所检岗位(检测点)接触物理因素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本项目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设备布局、职业卫生检测结果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1)建设单位未在实验室内设置“当心中毒”、“必须戴防毒口罩”等警示标识; (2)实验室醒目位置未张贴职业卫生公告栏; (3)企业未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资料。 公司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如能认真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进行整改和改进,持续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大现场监督管理力度,则该项目在现有工艺和设计产能的情况下,基本能达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 ||
现场的图像 影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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