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上海诗帕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黄卫彪 |
项目名称 |
上海诗帕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核心控制组件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
评价类型 |
预评价 |
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园大路1215号2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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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 |
叶杰、谢禾、黄婷、阮健红、韩晓希、谢俊华、马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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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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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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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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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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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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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物理因素(噪声、激光辐射、高温、工频电场)、粉尘(其他粉尘(PCB粉尘))、化学物质(二氧化锡、铜烟、异丙醇)和其他化学物质(银及其化合物、二甘醇单乙基醚、松香、氮气、聚氨酯低聚物、2-苯氧乙基丙烯酸酯、丙烯酸异冰片酯、丙烯酸树脂、聚氨酯丙烯酸树脂)。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分类标准,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和电子电路制造(C3982)”。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三、C制造业-C367汽车零部件机配件制造和C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故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根据本项目的基础资料,对照目前我国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的具体要求,该项目总体布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置、辅助用室设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防护设施设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等方面符合职业卫生的相关要求,但在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尚存在不足。 在具体建设过程中,项目建设方应认真落实采取的各项防护措施,并按照本评价报告的建议完善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应能符合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要求。如建设方能在该项目后期设计和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基本建设资料和该预评价报告提及的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则该项目在职业卫生工作方面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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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的图像 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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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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