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上海峰梅精模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盛建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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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上海峰梅精模科技有限公司精密模具生产线搬迁项目 |
评价类型 |
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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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4999弄2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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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 |
叶杰、张阳、谢俊华、阮健红、韩晓希、马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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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张阳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2.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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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金健蛟、秦怡杰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2.7.27-2022.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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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盛建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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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1)本项目所属行业分类为专用设备制造业,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列入“三、C制造业-(二十三)C35专用设备制造业-C3525模具制造”。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采取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基本一致,故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项目。 (2)本项目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设备布局、建筑设计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置及使用、职业卫生检测结果、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置的设置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①未在生产车间设置“当心粉尘”、“当心中毒”等警示标识,且未在激光打标区和激光补焊区设置“三氧化铬”、“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的告知卡; ②用人单位未对激光打标工、激光补焊工进行一氧化碳、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三氧化铬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查; 公司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如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进行整改和改进,持续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执行与现场督查;则本项目在现有工艺和设计产能的情况下,基本能达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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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的图像 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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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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