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上海奕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姜立成 |
项目名称 | 上海奕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改扩建项目 | 评价类型 | 控制效果评价 |
建设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苍工路1699号 | ||
项目组人员 | 刘文海、曾海、葛连梦、韩晓希、马丹、宋莉莉 | ||
现场调查人员 | 曾海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2.9.1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曾海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2.9.3—9.5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姜立成 | ||
评价结论 |
本项目在正常生产运行过程中作业工人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苯乙烯、丙酮、异丙醇、乙醚、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正己烷、溶剂汽油、氯苯、环氧乙烷、四氯化碳、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苯酚、硫化氢、氨、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硫酸及三氧化硫、氯化氢及盐酸、钼,不溶性化合物、铜烟、二氧化硫、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砷化氢、砷及其无机化合物、硒及其化合物、镉及其无机化合物、苄基氯、丙烯腈、甲醇、磷酸、二氧化氮、氮氧化物、氟化氢、溴化氢、铅烟、活性炭粉尘、乙酸甲酯、丙烯酸、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三氧化铬、尿素、铅尘、铜尘、混合粉尘、聚丙烯酰胺粉尘、飞灰粉尘、灰渣粉尘、氧化铝粉尘、矽尘、电焊烟尘、臭氧、一氧化碳、电焊弧光、高温、噪声、室外高温等。 本次评价检测项目包括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丙酮、异丙醇、乙醚、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正己烷、溶剂汽油、氯苯、环氧乙烷、四氯化碳、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苯酚、硫化氢、氨、氢氧化钠、硫酸及三氧化硫、氯化氢及盐酸、钼,不溶性化合物、铜烟、二氧化硫、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砷化氢、砷及其无机化合物、硒及其化合物、镉及其无机化合物、苄基氯、丙烯腈、甲醇、磷酸、二氧化氮、氮氧化物、氟化氢、溴化氢、铅烟、活性炭粉尘、乙酸甲酯、丙烯酸、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三氧化铬、尿素、铅尘、铜尘、混合粉尘、聚丙烯酰胺粉尘、飞灰粉尘、灰渣粉尘、氧化铝粉尘、矽尘(总尘)、矽尘(呼尘)、电焊烟尘、臭氧、一氧化碳、噪声、电焊弧光、高温、工频电场。其中飞灰粉尘、灰渣粉尘、混合粉尘职业接触限值参照其他粉尘的职业接触限值执行,三甲苯未制定国家职业卫生限值,本次评价未做检测。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建设单位各作业岗位检测点所检化学有害因素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规定的职业卫生标准限值要求。各作业岗位检测点所检物理因素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规定的职业卫生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采光照明等情况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规定的要求。 本项目待改进之处如下:①部分岗位作业人员未按照要求佩戴相应个体防护用品;②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不全,22年度体检项目未包含改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项目;③部分职业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与管理不完善;④部分工程防护设施不完善;⑤部分应急救援设施维护不当;⑥部分职业卫生档案不完善。 建设单位在今后的运行活动中,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进行改进,持续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加强执行与现场督查,则本项目基本能达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 ||
现场的图像 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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