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上海宝翼制罐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姚春健 |
项目名称 | 上海宝翼制罐有限公司 | 评价类型 |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地址 | 上海市宝山区月罗路1888号 | ||
项目组人员 | 袁鹰、葛连梦、谢俊华、郑昊、韩晓希 | ||
现场调查人员 | 袁鹰、葛连梦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2.8.10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袁鹰、金健蛟、秦怡杰、徐可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2.9.7-9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姚春健 | ||
评价结论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分类标准,用人单位属于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金属包装容器制造(C3333)。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用人单位属于“C333-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综合上述用人单位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用人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氨、丙烯酸、臭氧、电焊烟尘、丁醇、丁酮、二氧化氮、氟化氢、甲醛、金属镍与难溶性镍化合物、磷酸、硫化氢、硫酸、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氢氧化钠、砂轮磨尘、盐酸、乙二醇、异丙醇、铝合金粉尘、氟及其化合物(氟化钠)、乙二醇单丁醚、N,N-二甲基乙醇胺、二甲基氨基乙醇、皂胺、7A-乙基二氢-1H,3H,5H-恶唑并[3,4-C]恶唑、4-(2-硝基丁基)吗啉、三聚氰胺、甲醛树脂、聚合氯化铝、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电焊弧光、激光辐射。 用人单位在工艺与设备先进性分析、建筑物功能分区、设备布局、总体布局、生活辅助设施、个体防护用品配置及使用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但在工程防护设施设置、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 由此,建议用人单位应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和相关补充措施。公司在职业卫生管理应进一步完善,尽快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 ||
现场的图像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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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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