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上海新洲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健 |
项目名称 | 上海新洲包装印刷有限公司2022年-2024年度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地址 | 上海市松江工业区荣乐东路1550号 | ||
项目组人员 | 袁鹰、张阳、叶杰、韩晓希、马丹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阳、代晓燕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5.3.21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张阳、代晓燕、金晓俊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5.4.9-4.11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王健 | ||
评价结论 | 用人单位主要从事各类印刷包装盒的生产,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列入“三、C制造业-(十一)C23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C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采取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基本一致,故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用人单位工程防护设施设置、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部分符合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1)用人单位一期厂房制版部、流转车间、烫金模切车间、二期厂房贴合车间、胶片贴合车间、三期厂房辅料仓库等区域既未设置机械通风装置,也未设置可开启外窗进行区域内通风换气,相关区域内空气质量较差; (2)用人单位一期厂房实验室、二期厂房贴合机、胶片贴合机、三期厂房洗板作业位均未设置局部排风装置;三期厂房辅料仓库内储存油墨等物料,仓库内化学品气味较大,且未设置全室机械排风装置;印刷机、丝印机、覆膜机、水性丝印机、油墨房上方的排风罩设置高度较高,废气捕集效率较差,且废气吸入排风罩的过程均经过人体呼吸带; (3)用人单位未给制版工发放防护眼镜、防毒口罩、防护手套,未给覆膜喷码工发放防护眼镜,未给贴合工发放防毒口罩; (4)用人单位未在制版间、印刷间、覆膜间、喷码间、丝印车间、油墨房、贴合车间、胶片贴合车间等化学品使用区域设置吸附棉;用人单位未在制版间、胶片贴合车间等可能发生化学品飞溅入眼的区域设置洗眼装置;用人单位一期厂房油墨房、三期厂房丝印晒版车间、辅料仓库及化学品中间仓均未设置事故排风装置; (5)用人单位未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6)用人单位警示标识设置不全,且未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 (7)与本次评价识别相比,用人单位2024年缺少高温、工频电场、对苯二酚、异丙醇、正己烷、戊烷、苯乙烯、丙烯酸丁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2-乙氧基乙醇等危害项目的申报; (8)用人单位未提供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合格证书; (9)与本次评价识别相比,用人单位2022-2024年定期检测点位、检测项目不全,缺少异丙醇、丙烯酸丁酯、正己烷、戊烷、苯乙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等危害因素的检测; (10)用人单位2022-2024年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不全,未对制版工进行对苯二酚项目的职业健康检查、未对覆膜喷码工及烫金工进行高温项目的职业健康检查、未对贴合工、总务进行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项目的职业健康检查、未对维修工进行工频电场项目的职业健康检查; (11)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资料不全。 由此,用人单位应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和相关补充措施。公司在职业卫生管理应进一步完善,尽快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 ||
现场的图像 影像 | ![]() | ||
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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