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瑞茵特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邹训 |
项目名称 | 瑞茵特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测试实验室项目 | 评价类型 | 控制效果评价 |
建设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海港综合经济开发区港文路399号12幢 | ||
项目组人员 | 刘文海、曾海、韩晓希、滑博文 | ||
现场调查人员 | 刘文海、曾海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4.8.19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刘文海、夏爱萍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4年12月2日、3日、4日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邹训 | ||
评价结论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修订版)的分类标准,本项目行业分类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检测服务”,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M74专业技术服务”,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属于“一般”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或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是:辛烷、正庚烷、氢氧化钠、过氧化氢、异丙醇、丙酮、乙酸、苯、甲苯、二甲苯、四氢呋喃、N,N-二甲基甲酰胺、甲酸、乙醚、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乙烯、正己烷、正戊烷、2-丁酮、乙腈、甲醇、氯化氢及盐酸、氮氧化物、硫酸及三氧化硫、甲基叔丁基醚、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乙酸乙酯、氨、磷酸、甲醛、环己酮、碳酸钠、木粉尘、陶瓷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玻璃棉粉尘、氰化物、乙醛、L-组氨酸盐酸盐、硫代硫酸钠、碳酸氢钠、磷酸氢二钠、三羟甲基氨基甲烷、柠檬酸、次氯酸钠、氦气、氩气、噪声、工频电场、紫外辐射、微波辐射、高温等。 其中L-组氨酸盐酸盐、硫代硫酸钠、碳酸氢钠、磷酸氢二钠、三羟甲基氨基甲烷、柠檬酸、次氯酸钠、氦气、氩气目前未制定国家限值标准,本次评价未检测;紫外辐射和高温存在于设备内部,人员不接触,本次评价仅识别不检测。 本次检测项目包括正己烷、三氯甲烷、氢氧化钠、甲醇、正庚烷、乙酸乙酯、乙酸、乙醛、乙醚、乙腈、异丙醇、辛烷、碳酸钠、四氢呋喃、四氯乙烯、氰化物、氯化氢及盐酸、磷酸、硫酸及三氧化硫、甲酸、甲醛、甲苯、环己酮、过氧化氢、氟化氢、氮氧化物、二氯甲烷、二甲基甲酰胺、二甲苯、甲乙酮(2-丁酮)、丙酮、苯、氨、正戊烷、陶瓷粉尘、木粉尘、玻璃棉粉尘、纤维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工频电场、微波辐射、噪声。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建设单位各作业岗位检测点所检化学有害因素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及第1号修改单)中规定的职业卫生标准限值要求。圆棒机操作位噪声超标,其余各作业岗位检测点所检物理因素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规定的职业卫生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采光照明等情况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规定的要求。 本项目存在的不足之处如下:(1)应急救援设施不全且未提供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记录资料;(2)一期开料操作位噪声超标;(3)职业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及执行未严格落实;(4)未设置职业危害公告栏,未提供职业危害告知书;(5)职业健康监护资料不全,4名胸片补查人员未进行补查;(6)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不全;(7)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不完善,未提供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资料、签到和培训考核资料;(8)岗位操作规程或规范未落实;(9)未提供个体防护用品配置及发放标准文件,现场作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佩戴不全;(10)职业卫生档案不完善。 建设单位在今后的运行活动中,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进行改进,持续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加强执行与现场督查,则本项目基本能达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 ||
现场的图像 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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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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