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萩华机械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诸英 |
项目名称 | 萩华机械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茸兴路438弄3号 | ||
项目组人员 | 袁鹰、代晓燕、张阳、韩晓希、马丹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阳、代晓燕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5.1.7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代晓燕、沈敏杰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5.1.20、1.21、1.22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诸英 | ||
评价结论 | 用人单位主要从事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列入“三、C制造业-(二十四)C35专用设备制造业-C3525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采取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基本一致,故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用人单位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粉尘(铁粉尘)、化学有害因素(铅烟、2-丁氧基乙醇、环己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正庚烷、正己烷、溶剂汽油、二甲苯、异丙醇、正丁醇、乙二醇丁醚)和其他化学有害因素[二异氰酸酯(CAS:4035-89-6)、丙二醇甲醚、环氧树脂、树脂]等。 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物功能分区、生活辅助设施、设备布局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用人单位工程防护设施设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部分符合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1)打磨操作位、锡焊操作位未设置局部排风装置; (2)用人单位未在危废间设置事故排风装置,未在危废间、化学品库设置吸附棉; (3)未在产生毒物的操作位设置“当心中毒”“必须佩戴防毒口罩”等警示标识; (4)用人单位2022年、2023年、2024年的申报内容与本次现状评价识别相比,现缺少正庚烷、溶剂汽油、乙酸丁酯等危害项目的申报; (5)用人单位缺少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合格证书; (6)2022年、2023年、2024年定期检测内容与本次评价识别相比,缺少溶剂汽油等危害因素的检测; (7)用人单位在2022年、2023年、2024年对劳动者进行的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危害因素项目不准确、不全面,未对接触2-丁氧基乙醇、溶剂汽油、异丙醇、正丁醇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8)用人单位未设置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9)部分组装工在作业时未能按照公司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由此,用人单位应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和相关补充措施。公司在职业卫生管理应进一步完善,尽快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 ||
现场的图像 影像 | ![]() | ||
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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