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舒驰容器(上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张婧辉 |
项目名称 | 舒驰容器(上海)有限公司工业包装扩建项目&回收车间扩建项目 | 评价类型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地址 | 上海化学工业区普工路100号 | ||
项目组人员 | 袁鹰、韩晓希、黄婷、叶杰、张阳 | ||
现场调查人员 | 袁鹰、叶杰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4.9.18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袁鹰、钱舒蓉、金晓俊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4.11.4-6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张婧辉 | ||
评价结论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修订版)的分类标准,本项目行业分类属于“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C2926”,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塑料制品业(C292)”,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属于“严重”。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 4.2 综合结论 建设项目在正常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电焊烟尘、氧化锌、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噪声、高温、电焊弧光、高频电磁场等。本次评价检测结果表明,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建设项目各作业岗位检测点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限值要求,所检岗位(检测点)接触噪声、电焊弧光、高频电场、高频磁场除金属配件车间的钢管生产线及三期冲压车间的四周脚冲压机操作位(TME5)噪声不符合外其余岗位接触的物理因素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设项目总体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建筑卫生设计、应急救援设施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但在噪声防治工作、职业健康检查方面仍存在问题。 建设单位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如能认真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进行整改和改进,持续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力度,则该项目在现有工艺和设计产能的情况下,基本能达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 ||
现场的图像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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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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