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朗基尔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顾经理 |
项目名称 | 朗基尔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评价类型 | 现状 |
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工业园区新和路855号 | ||
项目组人员 | 刘文海、郑昊、李梅、韩晓希 | ||
现场调查人员 | 郑昊、刘文海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4.7.31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郑昊、郑立志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4.8.13-2024.8.15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顾经理 | ||
评价结论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修订版)的分类标准,用人单位属于“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用人单位行业分类属于“C制造业-C36汽车制造业-C367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 用人单位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玻璃钢粉尘、电焊烟尘、金属烟尘、木粉尘、苯乙烯、氮氧化物、臭氧、一氧化碳、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三氧化铬、金属镍与难溶性镍化合物、钼及其不溶性化合物、噪声、高温、紫外辐射、工频电场等。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均部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1>未在模压机操作位、修模用氩弧焊操作位、氧切割机操作位、切断机操作位设置局部排风设施;打磨房手持打磨机操作位的罩口设置较高,气流经劳动者呼吸带; <2>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设置不全:未在手持打磨机操作位、切断机操作位设置注意防尘、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警示标识,未在模压机操作位设置当心有毒气体等警示标识; <3>未对氮氧化合物、臭氧、一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紫外线等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4>近3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不全:未对修模用氩弧焊操作位、氧切割机操作位的氮氧化物、臭氧、一氧化碳、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三氧化铬、金属镍与难溶性镍化合物、钼及其不溶性化合物、电焊弧光进行检测; <5>用人单位成立之初未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6>近3年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不全:未对接触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三氧化铬、电焊弧光的操作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对需复查的人员进行复查;未查见疑似职业病员工的诊断证明;2021年未对上岗前的员工进行体检; <7>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不规范。 由此,用人单位应落实本次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有关建议,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以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 ||
现场的图像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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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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