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徐泾水厂 | 联系人 | 赵丽 |
项目名称 |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徐泾水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前云路85弄99号 | ||
项目组人员 | 叶杰、黄婷、韩晓希、袁鹰 | ||
现场调查人员 | 叶杰、黄婷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4.7.31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叶杰、汪伦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4.8.9-11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赵丽 | ||
评价结论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分类标准,本项目行业分类属于D4610“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中列入“第四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第三项,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第1条,自来水生产和供应”,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属于“一般”。 用人单位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①化学因素:硫酸、重铬酸盐、氢氧化钠、氨、臭氧、硫化氢、氯化氢及盐酸、氯气、二氧化碳、六氟化硫;②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③其他因素:次氯酸钠、硫酸铵、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乙醇、过硫酸铵、ɑ-萘胺等。 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设计卫生、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职业卫生培训、档案留存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规定的要求。但在职业健康检查、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等方面存在问题。具体问题如下: ①作业人员接触的高温均为露天巡检作业时的室外露天高温,本次检测时间段为夏季最热月的最热时间段,受气温影响,作业人员巡检时会接触夏季高温; ②2021-2022年未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③体检率未达100%,未查见复查结果; ④用人单位制订的职业病危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不够全面。 由此,建议用人单位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和相关补偿措施。公司在职业卫生管理应进一步完善,尽快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 ||
现场的图像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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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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