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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Information disclosure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泰和水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顾炜荣

项目名称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泰和水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泰和西路3330

项目组人员

韩晓希、沈敏杰、曾海、袁鹰、黄婷

现场调查人员

韩晓希、沈敏杰

现场调查时间

2024.8.30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刘静、李慧、辛志仟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499-11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顾炜荣

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分类标准,用人单位行业分类属于C4610“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中列入“第四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第三项,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条,自来水生产和供应”,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属于“一般”。

综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一般”。

用人单位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化学因素:硫酸、氢氧化钠、氨、臭氧、硫化氢、氯化氢及盐酸、氯气、二氧化碳、硝酸;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其他因素:次氯酸钠、硫酸铵、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等。

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设计卫生、个体防护用品、职业卫生培训、档案留存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规定的要求。但在职业健康检查、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等方面存在问题。具体问题如下:

①未查见用人单位的合同告知书,现场未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

②未查见2021-202年职业病危害申报资料及回执;

③体检率未达100%,缺少检查项;

④用人单位制订的职业病危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不够全面,未查见应急救援演练;

⑤未在污泥脱水机房未设置事故通风。

由此,建议用人单位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和相关补偿措施。公司在职业卫生管理应进一步完善,尽快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现场的图像影像

微信截图_20241203091752.png

 

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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