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市南泵站管理所 | 联系人 | 杨诚 |
项目名称 |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市南泵站管理所 | 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桂林路900号 | ||
项目组人员 | 袁鹰、张阳、叶杰、韩晓希、马丹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阳、代晓燕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4.9.6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周金鼎、孙康康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4.9.9-9.11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杨诚 | ||
评价结论 | 用人单位主要从事自来水制水和输配服务,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列入“四、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三)D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D4610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采取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基本一致,故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用人单位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化学有害因素(氯化氢及盐酸、氯气、六氟化硫)和其他化学有害因素(次氯酸钠)等。 其他化学有害因素暂未列入《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中,暂无职业卫生接触限值。 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物功能分区、建筑卫生设计、生活辅助设施、设备布局、工程防护设施设置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用人单位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部分符合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1)用人单位未在次氯酸钠加药间设置氯气报警装置; (2)用人单位未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 (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不全; (4)用人单位2023年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不全,且未提供2021年、2022年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资料; (5)用人单位确实员工2021年、2022年职业健康检查资料等档案。 由此,用人单位应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和相关补充措施。公司在职业卫生管理应进一步完善,尽快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 ||
现场的图像 影像 | ![]() |
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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