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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Information disclosure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崇明供电公司110kV上实输变电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崇明供电公司

联系人

顾颖

项目名称

110kV上实输变电工程项目

评价类型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揽海东路东侧、东润路南侧

项目组人员

刘文海、袁鹰、葛连梦、韩晓希

现场调查

人员

葛连梦

现场调查

时间

2023.3.2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张怡、袁鹰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3.10.16-10.18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顾颖

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修订版)的分类标准,本项目行业分类属于“D4420 电力供应”,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 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属于“一般”。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一般”。

建设项目在正常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六氟化硫、正己烷、环己烷、苯、甲苯、二甲苯、噪声、工频电场等。本次评价检测结果表明,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建设项目各作业岗位检测点的化学有害因素六氟化硫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限值要求,各岗位(检测点)接触物理因素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建设单位在工艺与设备先进性分析、建筑物功能分区、设备布局、总体布局、生活辅助设施、个体防护用品配置及使用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规定的要求,但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执行、应急救援、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等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

建设单位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应认真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进行整改和改进,持续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力度。待本项目实际生产能力达到设计产能时,建设单位应另行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

现场的图像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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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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