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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Information disclosure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竹园白龙港污水连通管工程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

冯伟琳

项目名称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竹园白龙港污水连通管工程

评价类型

控制效果评价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镇徐家宅217

项目组人员

袁鹰张阳、叶杰、韩晓希马丹

现场调查人员

张阳

现场调查时间

2024.6.19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李林郑立志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4.7.4-7.6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冯伟琳

评价结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竹园白龙港污水连通管工程属于“十、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二)N78公共设施管理业-N7810市政设施管理”,故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一般”。

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化学有害因素(硫化氢、氨、甲硫醇、乙硫醇、氢氧化钠、六氟化硫、二氧化硫)和其他化学有害因素(次氯酸钠)等。本次评价检测结果表明,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建设项目各作业岗位检测点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及第1号修改单)的限值要求,所检岗位物理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本项目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设备布局、职业卫生检测结果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本项目未单独编制高温中暑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且未提供应急救援演练记录;

建设单位未提供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书、职业健康检查告知书,未在泵站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及相关警示标识;

建设单位未对巡检工进行高温、氨等项目的检查;

建设单位未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及员工职业卫生培训记录;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培训记录、应急救援演练记录等资料缺失;

公司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如能认真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进行整改和改进,持续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大现场监督管理力度,则该项目在现有工艺和设计产能的情况下,基本能达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现场的图像

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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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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