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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Information disclosure

德之馨(上海)有限公司粉末香精和调味料车间装修项目(食品粉末调味料车间)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德之馨(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谷梦静

项目名称

德之馨(上海)有限公司粉末香精和调味料车间装修项目(食品粉末调味料车间)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陇桥路305

项目组人员

刘文海雷亚男葛连梦韩晓希

现场调查人员

葛连梦、雷亚男

现场调查时间

2024.4.24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韩晓希、沈敏杰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4.7.29-7.319.11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谷梦静

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分类标准,建设项目属于“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C1469”。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建设项目的行业类别为“制造业C-食品制造业(C14-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C146)”,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一般”。

建设项目在正常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化学因素(丙酸、过氧化氢、氯、氢氧化钠、乙酸、乙酸乙酯)、其他化学因素(次氯酸钠、过氧乙酸、有机酸、丙二醇、甲基环戊烯醇酮、烯丙基二硫醚、5'-肌苷酸二钠、1-辛烯-3-醇、二丙基二硫醚、2,3-丁二酮、2,3-戊二酮、3-辛醇、特丁基对苯二酚、己醛、2,3-丁二酮、辛酸、正己醇等)、粉尘(香精等混合粉尘、沉淀二氧化硅粉尘)、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高频电磁场)等。

本次评价检测结果表明,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建设项目各作业岗位检测点的粉尘、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限值要求,所检岗位(检测点)接触物理因素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建设项目总体布局、建设设计卫生、职业健康检查、应急救援、职业卫生培训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规定的要求。但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不符合相关规定。

建设单位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如能认真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进行改进,持续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力度,则该项目在现有工艺和设计产能的情况下,基本能达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现场的图像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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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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