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上海置彩实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庄焰 |
项目名称 | 上海置彩实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地址 | 嘉定区武双路118号 | ||
项目组人员 | 袁鹰、张阳、葛连梦、韩晓希、马丹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阳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4.2.19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徐可、郭立博、段欣汝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4.4.3、4.4、4.7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庄焰 | ||
评价结论 | 用人单位主要从润滑油的生产加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列入“三、C制造业-(十三)C2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C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采取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基本一致,故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用人单位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化学有害因素(氢氧化钠、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其他化学有害因素[天然气、油品(馏分油、环烷基矿物油、石油添加剂、基础油、石蜡基矿物油)、2,6-二叔丁基-4-甲酚]等。 其他化学有害因素暂未列入《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中,暂无职业卫生接触限值。 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物功能分区、建筑卫生设计、生活辅助设施、设备布局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用人单位工程防护设施设置、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部分符合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1)用人单位未在加温调和车间1、加温调和车间2、原料成品仓库1、原料成品仓库2、危废暂存间及办公楼分析室内设置洗眼装置; (2)用人单位未设置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3)未在产生毒物的操作位设置“当心中毒”“必须戴防毒口罩”“注意通风”“必须戴防护眼镜”等警示标识; (4)与本次现状评价识别相比,缺少高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危害项目的申报,且用人单位未提供2021年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5)用人单位未给生产操作工、电工配置防毒口罩及防护眼镜; (6)与本次评价识别相比,现缺少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危害因素的检测,且用人单位未提供2023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 (7)用人单位于2009年12月投产,当时未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8)用人单位2021年、2023年职业健康检查人数不全、检查项目不全,未对电工进行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业健康检查,且用人单位未提供2022年职业健康检查资料; (9)缺少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2023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2022年职业健康检查资料等。 由此,用人单位应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和相关补充措施。公司在职业卫生管理应进一步完善,尽快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 ||
现场的图像 影像 | ![]() | ||
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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