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公示

Information disclosure

高斯图文印刷系统(中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高斯图文印刷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蓓

项目名称

高斯图文印刷系统(中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江月路903

项目组人员

谢禾谢俊华韩晓希刘国豪葛连梦

现场调查人员

葛连梦、尹萍

现场调查时间

2021.9.10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陶鑫与、冯得拾、周王伟、唐浩槐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1.10.18-2021.10.20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黄蓓

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修订版)的分类标准,用人单位属于“印刷专业设备制造C3542”。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用人单位属于“制造业-C35专业设备制造业-C354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业设备制造”,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

用人单位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二甲苯、乙酸丁酯、乙酸乙酯、丙酮、正己烷、环己烷、马来酸、溶剂汽油、苯乙烯、臭氧、金属烟尘、腻子粉尘、乙酰苯肼、石油加氢轻石脑油、乙醇、色浆、溶剂、助剂、硝化棉溶液、正丁醇、乙酸仲丁酯、二异氰酸根合己烷的均聚物、甲基环己烷、庚烷及其异构体、三乙醇胺、石蜡基中性润滑油加氢、红花籽油、噪声、工频电场、激光辐射

用人单位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监护等均部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等规定的要求。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1用人单位未在激光打标操作位设置防护设施

2、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不全;

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因素不全、体检人数不全;

4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项目不全,检测点位不全

5用人单位未在激光打标操作位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6、用人单位在危废仓库设置机械排风设施,不满足事故排风换气次数要求。

现场的图像

影像

1654049726(1).jpg

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Copyright ©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上海度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16022096号-2奕云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