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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Information disclosure

上海特波电机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上海特波电机有限公司

联系人

蒋泰赉

项目名称

上海特波电机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

现状评价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柳路303

项目组人员

边新安、叶杰、谢俊华、阮健红、韩晓希、马丹、王涛

现场调查人员

叶杰、王涛

现场调查时间

2021.8.20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王涛、秦怡杰、翟晓逸、张朋朋、徐可、袁鹰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1.9.27-2021.9.29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蒋泰赉

评价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年修订版),上海特波电机有限公司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行业代码C3812。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21版)》(国卫办职健发[2021] 5号),属于第三类“制造业”第三十八项“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第一条“电机制造”,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卫生设计、生活辅助设施、职业卫生检测、工程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符合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油品库、浸漆材料仓库缺少事故通风装置,用于存放化学品的区域未放置托盘,区域周围未修建围堰或者泄险沟,浸漆材料仓库缺少喷淋洗眼装置和事故通风装置装置,仓库内未设置泄险沟或者围堰;浸漆加料点周围150米的范围内未设置喷淋洗眼装置;电机外壳调漆、喷漆岗位未加装喷淋洗眼装置;危废间未加装事故通风装置和有毒气体报警装置;污水处理站未在加料点周围150米范围内设置喷淋洗眼装置,在清理蓄污池淤泥时,未在蓄污池旁边设置硫化氢报警装置。②压铸段、金工段、浸漆段、喷塑段、清洗房、抛丸房、转子清洗防锈段等口罩配置情况与员工实际接害情况不符,分发使用的纱口罩不符合防尘毒要求;③部分岗位、工段(浸漆段、喷塑段、喷漆段、冲压段)缺少有害因素的警示标识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④机加工段车床操作位、钻床操作位、转轴加工及外圆磨床操作位、组装、机加工操作位未设置切削油雾吸收处理装置,模具加工段、锯床段、轴头攻丝段未进行防尘处理,未加装油雾吸收处理装置;⑤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不全,且缺少复查结果;⑥检测项目不全面;⑦未建立并完善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有缺失等。

现场的图像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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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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