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上海崇晟精密膜塑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吕爱文 |
项目名称 | 上海崇晟精密膜塑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曹农路533号 | ||
项目组人员 | 袁鹰、张阳、葛连梦、韩晓希、马丹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阳、代晓燕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3.11.24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李慧、李林、张阳、代晓燕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3.12.11-12.13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吕爱文 | ||
评价结论 | 用人单位主要从事金属模具、塑料模具的生产加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列入“三、C制造业-(二十三)C35专用设备制造业-C3525模具制造”和“三、C制造业-(十七)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采取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基本一致,故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用人单位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激光辐射)、粉尘(金属粉尘、砂轮磨尘)、化学有害因素(臭氧、正己烷、戊烷、液化石油气、二氧化碳)和其他化学有害因素(乙醇、石油醚、切削液油雾、塑料热解气、抗磨添加剂、极压剂、基础油、102清洗剂)等。 其他化学有害因素未列入《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暂无职业接触限值。 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物功能分区、生活辅助设施、设备布局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用人单位建筑卫生设计、工程防护设施设置、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部分符合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1)用人单位电火花操作位排风罩设置位置过高,废气吸入排风罩的过程经过人体呼吸带,且控制风速过低;激光打标设备未设置防护屏; (2)用人单位危废间内未设置事故排风装置及喷淋洗眼装置,危废间内及装配区化学品储存区附近未设置黄沙、吸附棉等防泄漏设施,且现场未查见企业应急救援演练记录; (3)用人单位未提供员工职业病危害告知书,未在产生粉尘、毒物、高温的操作位设置“当心中毒”“必须戴防毒口罩”“注意防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注意高温”“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且未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 (4)用人单位2021-2023年均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5)用人单位缺少生产设备日常保养记录表、设施检查记录表等维护、保养的记录等; (6)与本次评价识别相比,现缺少臭氧、正己烷、戊烷、液化石油气、金属粉尘、砂轮磨尘、二氧化碳等危害因素的检测,且用人单位2021年未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工作; (7)用人单位2022-2023年职业健康检查人数不全、检查项目不全,缺少2021年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资料,且2022年职业健康检查人数缺少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资料; (8)用人单位未给激光打标工配置防激光眼镜; (9)与本次评价识别相比,现缺少臭氧、正己烷、戊烷、液化石油气、金属粉尘、砂轮磨尘、二氧化碳等危害因素的检测,且用人单位未提供2021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10)缺少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2021年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2021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等; (11)用人单位未提供生产厂房1F洁净生产区的相关暖通图纸资料,故本报告无法对其通风情况进行评价; 由此,用人单位应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和相关补充措施。公司在职业卫生管理应进一步完善,尽快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 ||
现场的图像 影像 |
|
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上一条:核工业第八研究所职业病危害现状…
下一条:上海凯工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
Copyright ©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上海度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16022096号-2奕云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