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本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生产—生物质能发电”,行业代码为D4417。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四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一)D4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 D441电力生产—1.1电力生产”,再结合用人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性、浓度(强度)、接触频率、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最终将本项目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2)本项目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设备布局、建筑设计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置及使用、职业卫生检测结果、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置的设置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等规定的要求。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应急冲淋洗眼装置应注意防冻;②应急救援药品设置不全;③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落实不全等存在缺陷等。
公司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如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进行整改和改进,持续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加强执行与现场督查;则该项目在现有工艺和设计产能的情况下,基本能达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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