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正常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铅烟、二氧化锡、1,2-二氯乙烯、氢氧化钠、盐酸、氢氧化钾、硫酸、二氧化氮、磷酸、乙醇胺、乙二醇、2-甲氧基乙醇、硫化氢、氨、噪声、紫外辐射、激光辐射、工频电场等。
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建筑设计卫生、设备布局、个体防护、辅助用室设置等方面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捷敏生产线、三菱生产线均未安装氧含量报警仪;未针对氮气、氢气泄漏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②企业未对紫外辐射进行健康体检,未对制氮机巡检位、空压机房巡检位、真空泵巡检位接触的噪声进行健康体检;2021年体检按照计划进行,预计10月底完成;③用人单位未进行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未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④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存在缺陷。由此,建议用人单位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和相关补充措施,在工程防护、警示标识的设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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