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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Information disclosure

南亮压力容器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控评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南亮压力容器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人

秦工

项目名称

南亮压力容器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评价类型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1505

项目组人员

韩晓希、沈敏杰

现场调查人员

沈敏杰

现场调查时间

20223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秦怡杰、陈晨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3726-2023728日、2023818-2023820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秦工

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修改版的分类标准,建设项目属于“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压力容器制造”,行业代码C3332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建设项目的行业类别为“C333”“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为“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在正常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环氧树脂、芳烃溶剂、聚酰胺树脂、二乙二醇丁醚、丙烯酸树脂、白电油、癸二酸双酯、1.6-乙二醇二丙烯盐酸均聚合物、桂酸甲酯、十二烷基缩水甘油醚、月桂醇聚醚、2-甲基-1-十六烷醇、十六烷醇、添加剂混合物、乳化液、二氧化钛为主的混合性粉尘、异丙醇、乙酸乙酯、丁酮、丁醇、二甲苯、乙二醇丁醚、乙酸丁酯、环己酮、铁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金属镍与难溶性镍化合物、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二氧化碳、硫化氢、氨、噪声、高温、紫外辐射、工频电场、电焊弧光等。本次评价检测结果表明,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建设项目各作业岗位检测点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限值要求,所检岗位(检测点)接触物理因素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建设项目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设备布局、辅助用室设置、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情况等大部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建设项目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喷塑岗位喷粉添加操作位未设置岗位防护吸风设施;②锅炉房未设置应急救援设施;③工作场所未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④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不全;⑤暂未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⑥现场有关噪声、毒物的警示标识及部分指令性标识设置不全;⑦建设单位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未取得职业健康培训证书;⑧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建设项目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如能认真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进行整改和改进,持续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力度,则该项目在现有工艺和设计产能的情况下,基本能达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现场的图像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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