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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Information disclosure

长谊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长谊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经理

项目名称

长谊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

现状评价

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丰翔路1369

项目组人员

曾海、韩晓希、葛连梦、郑昊

现场调查人员

马丹、王涛、郑昊

现场调查时间

2023.12.16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邱怡锦、李琪、黄佳俊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3.6.19-21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朱经理

评价结论

1.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修订版的分类标准,用人单位属于“其他纸制品制造(C2682)”。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建发〔20215号)的规定,用人单位属于第三类“制造业”中第十项“造纸和纸制品业”中第3小项“纸制品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的生产企业。

2.综合结论

用人单位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淀粉粉尘、色粉粉尘、纸粉尘、二氧化钛粉尘、碳酸钙粉尘、金属烟尘、电焊烟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硫化氢、氨、氢氧化钠、盐酸、氯、正庚烷、硫酸、十二烷基苯磺酸钠、硫酸铝、聚丙烯酰胺、2-氧杂环丁酮的3-C12-C16烷基-4-C13-17烷亚基衍生物、聚氨酯、N-甲基吡咯烷酮、丙烯酰胺/丙烯酰基二甲基牛磺酸钠共聚物、聚丙烯酸钠、碱剂、丙烯酸盐、无机酸、有机酸、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双氰胺甲醛树脂、噪声、高温、紫外辐射、工频电场等。

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建筑设计卫生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用人单位配料称量操作位、上胶间配料操作位,配色色粉称量操作位、色粉配料操作位未设置局部排风设置,且投料操作位、实验员实验操作位局部排风采用上吸式有害气体气流经过人体呼吸带;②缺少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未进行已有应急预案演练,且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不全;③未查见职用人单位年度职业病防治规划,且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中关于职责章节内容中缺少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职责和义务;④现场未查见作业人员的合同告知书,且公告栏内容及现场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设置不全;⑤未查见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制度方面缺少有关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要求,以及劳动者初次培训时长、考核及每年继续教育的相关要求;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检测岗位不全,检测项目不全;⑦用人单位未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不全,且未查见2020年、2021年度以及2020-2022年度上岗前、离岗时的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以及2022年复查人员的复查报告;⑨未将上述已有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按要求进行建档、编号和存档,职业健康检查资料不全。

由此,用人单位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应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逐项进行整改和改进,以减少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

现场的图像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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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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