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晟斯(上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朱旭华 |
项目名称 | 长效重组凝血因子系列产业化项目(11幢) | 评价类型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良耀路111弄11幢 | ||
项目组人员 | 袁鹰、葛连梦、叶杰、韩晓希、王涛 | ||
现场调查人员 | 葛连梦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3.7.19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葛连梦、李林、李哲仁、李慧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3.8.6-2023.8.8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朱旭华 | ||
评价结论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分类标准,建设项目属于“生物药品制造C2761”。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建设项目的行业类别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C27)-生物药品制品制造(C276)”,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一般”。 建设项目在正常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乙酸、过氧化氢、甲酸、二氯甲烷、乙腈、硫酸、异丙醇、二氧化氮、三氯甲烷、三氯乙酸、乙二醇、丙酮、乙酸乙酯、氢氧化钠、盐酸、甲醇、正己烷、正丙醇、甲苯、乙醚、乙酐、正庚烷、乙醇、二甲基亚砜、氯、三氟乙酸、三乙胺、高氯酸、吐温80、3,3,5,5–四甲基联苯胺、硼酸、吐温20、硫代硫酸钠、硝酸银、乙二胺四醋酸二钠、聚乙二醇400、三氟化硼甲醇、高锰酸钾、亚硫酸氢钠、聚山梨酯80、磷酸三丁酯、磷酸盐、二氧化碳、氮气、低温、高温、紫外辐射、噪声等。本次评价检测结果表明,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建设项目各作业岗位检测点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限值要求,所检岗位(检测点)接触物理因素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建设项目总体布局、建设设计卫生等部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规定的要求。但在职业健康检查、应急救援、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职业卫生培训等方面存在问题。 建设单位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如能认真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进行整改和改进,持续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力度,则该项目在现有工艺和设计产能的情况下,基本能达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 ||
现场的图像影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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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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