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正常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丙烯酸、氢氧化钾、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乙酸乙酯、环己酮、硫化氢、氨、玉米粉等混合性粉尘、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噪声、工频电场等。
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建筑设计卫生、设备布局、个体防护、辅助用室设置等方面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印刷岗位喷粉添加操作位未设置相应的防尘通风控制设施;②污水处理站缺少硫化氢报警装置,危废仓库缺少事故通风与事故通风连锁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危化品、备品仓库未设置与事故通风连锁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③缺少职业卫生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等。由此,建议用人单位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和相关补充措施,在工程防护、警示标识的设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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