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杨树浦水厂 |
联系人 |
胥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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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8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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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杨树浦水厂现状评价项目 |
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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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杨树浦水厂于1883年8月建成供水。解放后,杨树浦水厂原有的制水设备进行了多次扩建和挖潜改造,其供水能力与供水范围逐步扩大。目前,杨树浦水厂供水能力已达140万m3/d,主要担负着上海市杨浦、虹口全部和静安、普陀、宝山等区域的部分生活与生产用水供水任务。 杨树浦水厂总用地范围北至杨树浦路,东至怀德路,南至黄浦江,西至水厂规划用地范围线,总占地面积1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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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相关人员 |
现场调查、时间 |
现场调查人员:夏志伟 现场调查时间:202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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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及时间 |
现场采样人员:谢俊华、党政、陈晨 现场检测时间:2020.11.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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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检测、时间 |
实验室检测时间:2020.11.9-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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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胥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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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PAM粉尘、臭氧、盐酸、氯、硫化氢、氨、硫酸、氢氧化钠、乙酸、工频电场、噪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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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 |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本次检测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限值要求。本次检测的物理因素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卫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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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用人单位属于“自来水生产和供应”,行业代码为C4610。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用人单位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三)-自来水生产和供应(1)”,再结合用人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性、浓度(强度)、接触频率、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最终将本项目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作业场所的警示标识设置不全,无公告栏;②体检率不符合要求,体检项目不全;③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存在缺陷。 由此,建议用人单位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和相关补充措施,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与落实、职业健康检查、警示标识的设置、公告栏设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建议: (1)职业病防护措施 建议用人单位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检查维修,使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处于有效的工作状态。 (2)应急救援设施及应急救援演练 建议用人单位完善急救箱内的急救药品,急救箱内针对高温增配高温应急药品:风油精、人丹、十滴水、清凉油、藿香正气水。定期检查急救箱,更换失效过期药品,并补充相应药品。 (3)职业健康监护 本年度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率不符合要求,体检项目不全。建议用人单位组织漏检人员开展岗中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体检项目应参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规定严格执行。 (4)职业卫生管理 ①用人单位应进一步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内容。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台账资料,加强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长期持续完善相关工作内容。 ②经现场调查发现生产车间设有警示标识,但是不全面。建议企业在现有已设置的警示标识基础上进行完善。 ③用人单位应加强职业危害告知工作,设置公告栏,并完善公告栏上的内容。
(5)密闭空间作业 密闭空间安全作业前要先告知相关负责人及值班管理人员,作业时要严格按照以下规程,逐条核对符合后进行: ①在密闭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密闭空间作业。 ②密闭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必须采取有效隔离措施,确保与密闭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要进行严密地封堵。 ③在密闭空间作业时要在密闭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密闭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要在停机后切断电源,并加挂警示牌。 ④确保密闭空间出入口保持畅通,保证密闭空间的通风。密闭空间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监测一次,必要时加大监测频率;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密闭空间,要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要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⑤在密闭空间外要设有专人监护,在风险较大的密闭空间作业,要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密闭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要掌握密闭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⑥进入密闭空间前,监护人要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保证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并统一联系信号。 ⑦对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密闭空间作业采取轮换作业;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要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⑧在密闭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密闭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⑨作业前后要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密闭空间作业时,要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⑩作业结束后,由密闭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密闭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密闭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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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1.完善臭氧日使用量,以及制备过程中防护措施的分析评价; 2.补充臭氧的接触限值及检测方式的描述; 3.专家提出的其他修改意见。 |
注: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2.如预评价报告未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只需列出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检测情况等相关内容可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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