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
上海伊诺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周峰强 |
|
建设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召楼路3632号 |
|||
项目名称 |
上海伊诺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 迁建项目 |
评价类型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简介:上海伊诺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中旬搬迁到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召楼路3632号,从事票证、信封和商业信函的生产与加工,年产票证6亿份、信封2亿枚、商业印刷品1亿份和商业信函2亿封,年产值约1.5亿元人民币。 上海伊诺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制定了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卫生管理由行政部负责,配备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1名,负责日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
||||
评价相关人员 |
现场调查、时间 |
现场调查人员:尹萍、马丹 现场调查时间:2018年8月5日 |
||
现场采样、检测及时间 |
现场采样人员:温海静、王加平 现场检测时间:2018年8月26至28日 |
|||
实验室检测、时间 |
实验室检测时间:2018年8月26至9月9日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周峰强 |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碳粉尘、乙酸乙酯、异丙醇、乙醇、乙酸、丙烯酸、氢氧化钾、臭氧、硼酸、乙二胺四乙酸、柠檬酸盐、甘油、偏硅酸钠、3-甲氧基丁醇、二乙二醇丁醚、紫外辐射、激光辐射、噪声、工频电场等。 |
||
检测结果 |
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限值要求。噪声部分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限值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1.结论: (1)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分类标准,企业迁建项目属于“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C2319)”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企业迁建项目属于第二类第十一项“制造业”中“印刷业”,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2)综合结论 本项目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设备布局、建筑设计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置的设置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等规定的要求。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部分噪声8h等效声级检测超标;②作业现场接触职业病危害部分操作人员未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③未设置浴室;④未见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⑤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不全及检查率未达到100%,且未及时安排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公司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如能认真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进行整改和改进,持续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力度,则该项目在现有工艺和设计产能的情况下,基本能达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3.建议 现场检测中,印刷车间八色印刷机操作位、四色印刷机操作位、信封车间信封机4操作位、信封机2操作位、平张车间撕页机操作位噪声8h等效声级超标,噪声8h等效声级分别为:89.2dB(A)、90.3dB(A)、87.8dB(A)、89.4dB(A)、85.5dB(A),超出职业卫生标准限值,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GBZ/T 229.4-2012)中表1噪声作业的分级标准,本项目(见报告附件表2-3-7)四色印刷机操作位及信封机4操作位噪声危害程度属于中度危害(Ⅱ级),其余超标作业岗位噪声属于低度危害(Ⅰ级)。在目前作业条件下,可能对劳动者的听力产生不良影响。针对噪声超标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改善操作工的工作环境,减少员工接触时间 在满足工艺流程的前提下,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消声控制措施,以减少设备固有噪声强度。 依照接触时间减半噪声接触限值增加3dB(A)的原则,缩短操作工作业时间,以减少操作工接触噪声时间。 上海伊诺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应加强对作业人员防噪耳塞(耳罩)佩戴的指导和督促,并及时更换以确保个体防护用品的有效性,严格落实上述岗位作业工人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发现噪声职业禁忌证者,应及时调离噪声岗位,并妥善安置。 听力保护计划包括噪声监测、听力测试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方面内容。 (1)噪声监测 ●上海伊诺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应每年对噪声作业场所进行监测,有效的预防、控制和减少噪声对听力的损害。 ●当作业场所噪声水平可能发生改变时,应当及时监测变化情况。 ●定期检查是否按规定佩戴耳塞 (2)听力测试与评定 对噪声作业场所的员工,进行职业病噪声测定,跟入职前的听力测试情况作对比,作为评定员工是否发生职业性噪声危害引起听力衰退的依据。对于有听力衰退的情况,及时送去治疗。 (3)工程控制措施 ●工程措施包括设置隔声监控室、对强噪声机组安装隔声罩、作业场所的吸声处理以及在声源或声通路上装配消声器和对设备的隔振处理等。在管理上应当特别注意选用低噪声设备、零部件和新工艺,替代旧的强噪声设备、零部件和生产工艺。 ●对于存在强噪声设备而员工无需长时间在该设备旁工作的场所,应当设置隔声监控室。员工长时间在强噪声设备旁工作且混响声较强的作业场所,应当尽可能采取吸声降噪措施,使该场所的平均吸声系数高于0.3。 (4)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 ●上海伊诺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应当提供三种以上护耳器(包括不同类型不同型号的耳塞或耳罩),供暴露于LAeq,8≥85dB作业场所的员工选用。 ●职工佩戴护耳器后,其实际接受的等效声级应当保持在85dB以下。 ●护耳器现场使用实际声衰减值,按以下方法计算:将护耳器声衰减量的试验室测试值或者厂家标称值,换算为国际标准《佩戴护耳器时有效A计权声级的评价》验室测试值或者厂家标称值,换算为国际标准《佩戴护耳器时有效A计权声级的评价》可按该ISO标准或者有关国家标准进行计算。 (5)职工培训 上海伊诺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应每年对暴露于噪声的作业场所的员工进行听力保护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噪声对健康的危害。 ●听力测试的目的。 ●使用耳塞的目的,如何佩戴、保管和更换耳塞。 3.1.2完善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制度 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落实好以下措施: (1)根据工作人员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确定工作人员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健康检查周期参照持续改进性建议健康检查周期表(1-3-1)。 (2)及时安排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3)保证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受检率达100%。 3.1.3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在建立的生产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内容应按照救援目标的确定、各目标易发生急性中毒的因素、假想事故类型、处置(人员救治与疏散、场地处置)这些方面进行编制,并应建立专项应急预案,同时应制定应急预案按演练的方案及计划,定期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使工人熟知急性职业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同时对预案进行及时修订,以提高其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3.1.4完善辅助用室的设置 建设单位应按照车间卫生特征3级的要求应设置辅助用室,即宜在车间附近设置集中浴室。浴室内淋浴器数量按照每6人最少设置1个淋浴器。 3.1.5完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针对作业现场接触职业病危害部分操作工未佩戴防护用品。建议建设单位加大作业现场监管力度,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并定期开展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强化防范意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能力。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1.细化厂房机械通风情况的分析与评价 2.细化原辅材料成份的描述 3.针对噪声超标情况,细化制定听力保护计划的建议 4.专家提出的其他修改意见。 以上仅为公示信息,具体内容以正式报告为准。 |
上一条:易格斯(上海)拖链系统有限公司
下一条:上海石库门酿酒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上海度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16022096号-2奕云企服